2021年12月15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。
《细则》从生产场所、设备设施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、人员管理、管理制度、试制产品检验6个方面对白酒生产的全部过程进行了规范,并特别提出,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的各种基酒真实年份和比例;白酒标签上不得标注“”“专供”“专用”“特制”“特需”等字样。
白酒“新国标”,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《饮料酒术语和分类(GB/T17204—2021)》和《白酒工业术语(GB/T15109-2021)》两项标准,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第一,饮料酒分类框架变化,从原来的三类(发酵酒、蒸馏酒、配制酒)变成四类:发酵酒、蒸馏酒、配制酒、露酒;
第二,将传统酒种的英文翻译修改,白酒修改为Baijiu,黄酒修改为Huangjiu,露酒修改为Lujiu;
第三,明确固态法白酒不得使用粮谷食用酒精、其他原料食用酒精、食品添加剂;
第四,明确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都只可以使用粮谷食用酒精,粮谷的定义中不包括薯类;
第五,新增调香白酒定义,调香白酒flavoredbaijiu以固态法白酒、液态法白酒、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,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,具有白酒风格的饮料酒,明确调香白酒归属于配制酒,在此基础上,工艺术语“勾兑”被修改成“勾调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》提出“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”,并把“开展控烟限酒行动”作为全方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手段。
2021年4月9日,中国酒业协会发布《中国酒业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明确了“十四五”中国酒类产业的13个主要目标,系统地总结了我国酒类产业“十三五”发展的成就和面临形势,勾画了未来五年酿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主要任务,并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。
预计2025年,中国酒类产业将实现酿酒总产量6690万千升,比“十三五”末增长23.9%;出售的收益达14180亿元,增长69.8%;实现利润3340亿元,增长86.4%。其中,白酒产业2025年计划产量800万千升,比“十三五”末增长8.0%;出售的收益达9500亿元,增长62.8%;实现利润2700亿元,增长70.3%。
产业经济目标只是13个主要目标之一。《指导意见》还提到,在产业体系上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;在品牌培育上实施世界顶级酒类品牌培养计划;在市场建设上,实施酒类大商1510培育计划,培育千亿级酒类大商至少一家,百亿级5家,50亿级大商10家;在科学技术创新上培育和建设传统制造业(白酒、黄酒、露酒)先进创新中心;在生态保护上,可构建酒类产业生态酿造体系,如建立健全酒业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,形成完整的“零碳”理念和“零碳”发展模式;在知识产权上,设立反侵权假冒伪劣工作促进委员会;在原料基地建设上,积极推行白酒、黄酒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,全力推进酿酒葡萄品种研究与产区规划工作,推进啤酒原料国产化发展和研究,形成国内、国际双驱动的保障供给格局。
醉驾入刑。醉驾入刑是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,是2011年5月1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“危险驾驶罪”中的情形,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只要求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,不要求情节恶劣及造成危害后果。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的施行体现了我国加大对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。
十项规定。2012年12月,下发通知,印发《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》,《规定》精确指出,不安排宴请,不喝酒,不上高档菜肴。
限制消费。2012年12月至2016年,国家相继推出“八项规定”、“六项禁令”等一系列限制“三公”消费的政策,限制公款消费高端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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